R's故事
老師的故事和老師說的故事
2009年3月13日 星期五
靈犯罪等於肉體犯罪
老師又問耶穌:那麼,若只有內心犯罪,會被審判嗎?
主回答:"這不就是世上的法所定的嗎?
"但這並不是按世上的法而定的,
靈魂體,就像是你拿了水杓舀水,倒在別人身上,害別人嚇一跳.
你的手,水杓和水都是共犯,都要悔改!"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